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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地方税务局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来源:山西.高平 发布时间:2012-02-13 【字体:


  为了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实现地税系统“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风目标,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高平地方经济发展,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税务登记: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持有关证件申请办理开业登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经地税部门审核资料齐全按规定办理。

  2、发票发售:地税部门保证向纳税人提供种类齐全的各种发票。纳税人购领手续完备的,普通发票随到随购。

  3、税款征收:地税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税款,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的纳税申报,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受理后及时开具完税凭证。

  4、税务咨询: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务咨询窗口,随时向纳税人提供办税咨询服务,保证有问必答。

  5、税务检查:地税稽查人员深入纳税户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否则,纳税人可拒绝接受检查。地税稽查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务检查,并严格为纳税人保密。

  6、举报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地税部门进行举报。地税部门对税务举报案件应及时进行检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按规定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7、文明执法:地税部门工作人员普遍推行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不准”。

  二、投诉与监督

  上述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进行监督。

  认为地税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有异议的、执法程序不规范的,可向地方税务局税政科、征管科反映,地税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认为地税人员有违法违纪和不廉行为的,可向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监察室反映,地税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

  三、违诺责任

  地税部门有违诺行为的,将向纳税人赔礼道歉,对纳税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将由地税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赔偿,并对当事人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高平市地方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356-5233586(监察室)

                  0356-5233661(征管科)

                  0356-5233913(税政科)

  投诉、举报地址:高平市地方税务局(建设南路171号)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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