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环境保护局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按照市行评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履行职责,确保任务完成。2012年,继续加大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任务,丹河水体主要污染物下降幅度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内,饮用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严格环境执法,严查违法行为。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市环境安全。
三、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审批项目、对环保业务范围内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服务项目,在做到一次性告知、各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统一按办结时限进行办结,确实树立环保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畅通投诉渠道,创优发展环境。坚持做到“12369”环保热线全天24小时畅通,从严、从快查处各种环境举报案件,确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坚持阳光作业,实行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到凡涉及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都要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执行结果等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及时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以“查工作作风、查薄弱环节、查监管漏洞,加强环保执法能力”为抓手,大力开展执法队伍整训活动,确保“吃、拿、卡、要”零投诉、“六条禁令”零触及、执法案件零违法。
以上承诺,我们一定认真履行。同时,诚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监督电话:5222751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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