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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来源:山西.高平 发布时间:2012-02-13 【字体:


  为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公路“三乱”问题发生,树立公安交警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服务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一、规范执法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后立即放行,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格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全天候24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办理业务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受理,决不推诿;路面执勤必须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民警带队,严禁协勤人员单独上路执法;严禁协勤人员代开罚单,严禁双向拦车检查;夜间路面巡逻只进行巡查疏堵不罚款;发现收“黑钱”、放“黑车”行为,民警一律停职查处,协勤人员一律开除;窗口民警违规办理业务一律调离岗位,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便民服务:严格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实行警务公开,推行“阳光作业”,简化办事程序;限时办结各类证照,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材料不齐备的,开具“补充材料告知单”,待材料补齐后再予受理,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三、坚持廉洁行政:公安交警和协勤人员严禁以权谋私,不得以任何名义养车护车,不得吃、拿、卡、要;对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一概拒收,秉公执法;拒绝参加有车单位、车主的宴请;带头遵纪守法,不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做到不以权压人,不刁难勒索;全面实行警务公开,除法律规定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严格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公安部“五个严禁”、“四个坚决”,省公安厅“六条警规”、“三个严禁”、“六条纪律”和晋城市公安局从严治警“双十条”等相关警规条令,对不作为或乱作为、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民警和协勤人员,严格进行查处,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勇于奉献的公安交警队伍。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办公室:0356—5249010,0356--5249000 

  大队长:办公:0356--5249001 手机:13703566288

  教导员:办公:0356--5249002 手机:13703563918


                                  二〇一二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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